据新华社杭州11月4日电浙江省永康市农民胡银峰,无视国家税收征管制度,以非法牟利为目的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数额特别巨大,给国家利益造成了特别重大损失。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以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一审判处胡银峰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全部财产。
被告人胡银峰自1995年6月以来用虚假的验资报告等资料分别在金华县白龙桥镇和罗埠镇以自己或他人的名义申请开办成立了7家公司。从1995年6月至1996年12月,被告人胡银峰向白龙桥和罗埠财税所领出增值税专用发票350本,自己亲自执笔虚开或交由他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6104份,虚开价税总额64318余万元,其中税额9326余万元,致使全国各地受票单位利用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向国家财税部门抵扣税款8990余万元,至今未追回2480余万元(含无法追回745余万元)。